一、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《学校工作条例》,为开展学院体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。当好主管院长的参谋和助手,定期汇报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制订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体育课程教学计划,组织进行教学法研究,制订体育科研计划,开展体育学术活动。
三、编写、修改、审定体育教材以及教法参考书,加强录音录相等电化教学的建设与管理。
四、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全校体育计划及有关制度,认真抓好全校群众性体育活动、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,抓好各类运动队的训练和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校运动场、馆设施及器材设备的建设与维修,并做到科学管理。
六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,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工作,加强行政后勤管理,做好安全卫生、计划生育工作,保证各项体育工作顺利开展,在可能范围内积极改善部内人员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条件。
七、拟定业务进修计划,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,做好各级人员的职务资格考核工作,合理使用人才。
八、制定各级人员工作职责、岗位责任制,制定并实施考勤、考核办法,执行奖励和惩罚条例。
九、认真抓好体育经费的计划、预算与使用,制定物资采购工作计划,加强财务和物资管理。
十、加强同市教委、体育局有关部门及兄弟院校的联系,加强横向交流。
十一、调配和聘任部内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,审核各类人员的工作量,进行部内人员的职务任免与流动。
十二、贯彻落实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做好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其它工作。